晚自习管理制度
发布人:何悦灿发布时间:2013-07-23 14:16:13
晚自习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在岗时间为:从静校开始到第一节晚自习与生活老师交接后);要特别关注学生安全;指导、督促、检查学生作业并提醒学生做好读书时光、经典诵读、英语听读;要尽职、尽责,努力提高晚自习学习效率。
1、放学前,班主任要提醒、督促本班全宿学生带齐晚自习所需的学习品,放到晚自习的教室后,再去吃饭;家长迟接的学生,由班主任送到值班教室,交给值班老师后,锁好本班教室门,方能离去。
2、值班老师要把晚自习当成辅导课。上课前,先清查学生人数,召集学生尽快到指定教室学习,查清请假学生的情况并如实记录填表。自习课上,不允许学生随便外出或回班、回宿舍取东西。
3、教师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长谈、不上网,要面对学生,专心上好晚自习;时刻关注所有学生学习状况,多巡视,多查看,及时给与指导。督促学生抓紧时间,认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作详细登记。
教育处每月一汇总,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及时处理。
4、值班教师及任课教师不允许给学生上课,私自占用学生晚自习时间,有个别学生提问时可单独指导,但不要影响其他学生学习。
5、值班教师要保证各自习教室安静有序,不允许出现嘈杂、混乱局面。
6、值班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时间,可以自主调换,但调换后应及时到教务处登记,便于值班领导检查。
7、值班教师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统计表,下课铃响后,清点人数,与生活老师交接后方可离开。
8、晚自习如遇特殊情况,值班教师要立即与值班领导联系,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