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发布人:仵晓娜发布时间:2013-07-22 09:09:01
为促进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的发展,采取等级制与竞赛制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进行评价。
一、等级制
根据《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目录》,将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从低到高划分为十二等级,其中等级制含技术等级和打字等级。学生根据自己所在年级申报考核(也可跳级申报),考核合格发相应级别证书,不合格可申请一次补考。
1.命题、评价
由综合教研室教育技术应用教研员根据各等级要求命题,进行评价。
2.时间
每学期末二课结课后的时间组织信息技术晋级考核,补考也在此时间进行。
3.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见:《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评价标准》。
二、竞赛制
开展电脑作品大赛,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应用信息技术,发展21世纪核心技能及高级思维。作品评比不仅仅关注学生技术掌握情况,更重要的是关注作品的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学生直接上交自己在项目学习过程中的电脑作品即可,也可以另外围绕一定主题进行创作。学校将选送优秀电脑作品参加中央电教馆举办的“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1.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包括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板报。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建议不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2)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表现手法不限。
(3)电子板报
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等素材和相应的处理软件创作的作品。内容应反映班级或校园生活,以文字表达为主,辅之适当的图片、视频或动画;应有相应的网址和电子信箱,内容的原创成分应达到60%。通过网上下载或其他渠道搜集、经作者加工整理的内容,不属于原创范畴。
电子板报应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和版面数、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链接。
作品(含其中链接的所有独立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2.评价标准
详细评价标准见:《学生电脑作品竞赛评价标准》。
3.提交作品时间
每个学期倒数第五周提交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