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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五:爱国守法,依法执教

发布人:刘淑惠发布时间:2014-10-11 10:22:52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事业

爱国主义情感是在各族人民的社会实践中产生并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早期,人们由游牧生活逐渐定居下来, 用自己的双手建立家园,改造环境,繁衍后代,因此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对生活于其中的共同体的依赖和眷恋,这种感情随着民族、国家的出现,便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对本民族和祖国的爱恋、维护之情。这种民族意识和朴素情感经过阶级的或社会的思想家的总结提高,通过政治、法律、文学作品等形式,也在道德方面反映出来,才真正形成了贯穿在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现象中的爱国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情感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着强烈的影响。它使每个正直的人对养育自己的故乡、祖国和人民表示强烈的爱恋;使每个人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祖国毫无感情,对祖国的前途命运漠不关心,那就谈不上什么爱国主义。千百年来,人们总是用这样一种要求作为尺度,衡量着人们在对待国家关系上的觉悟,调整着个人同国家、民族的关系。人们之所以对出卖民族利益、投靠外国反动势力的人表示深恶痛绝,也正是因为这种人丧失了起码的爱国情感

爱国主义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从各族人民所处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中产生和形成,又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生活,成为各民族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千百年来,我们中华民族经历了无数内忧外患,有时甚至濒临绝境,但始终维系不坠,靠的正是我们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这种巨大的凝聚力和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第一,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状。这是树立爱国主义的思想基础。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山河壮丽,物产较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世界上面积较大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文明古国一。我们的国家曾经处于世界文明的前列,只是到了近代落后了。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多年的奋斗,社会主义祖国出现了欣欣向荣景象。但是,我们现在的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科学文化水平还不高,人均资源较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很低。因此,我们要树立高度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既不要妄自菲薄,崇洋媚外,也不能闭关锁国,盲目排外。

第二,自觉维护祖国的独立、完整和统一。国家的统一是民族兴旺发达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早日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民族的根本利益之所在。祖国各族人民在平等基础上的大团结,是各民族根本利益的要求,也是各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现在的条件下,我们讲爱国,必须要为维护祖国的独立、领土完整、统一和民族团结而努力奋斗。

第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当前,我们讲爱国,就是热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这是被几十年来的历史发展所证明了的真理。因此,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成为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把爱国之情化为爱国之行。爱国,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诺,作为中小学教师最重要的是把爱国的热情倾注到自己的教书育人行动之中,也就是要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真才实学,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而献身。

二、依法执教,奉公守法

法治国家,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顺应这一趋势,党的十五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具体到教育领域,就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这一宏大目标对我国广大老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简言之,老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依法执教。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近些年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构成了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要求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对于教师来说,就是要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我们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作为教师,应该立德为本,以德立教,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马列主义是严密而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始终是我们党和人民认识世界、改革世界的行动指南。中国人民在革命斗争中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革命的面貌为之一新。马列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个伟大的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即毛泽东思想,它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 永远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因为:

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全部理论创新成果准确鲜明而又富有创意的科学综合。三十年以来, 中国共产党人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创新实践中,相继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地综合了这些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由此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这三个一就成为鲜明的、贯通的、完整的统一体。

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新的伟大觉醒。伟大的实践孕育了伟大的理论,伟大的理论指导了伟大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不断探索回答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我们正是通过思想理论的三个方面的伟大觉醒,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到新的境界。

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党最可宝贵的政治 和精神财富,它既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智慧和心血的凝聚,更显现 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巨大威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心血。《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一百六十年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极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植根于新时期伟大改革开放实践土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根深叶茂,富有生命力。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我们完全有理由肯定,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必须认真学习、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

第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党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党在教育领域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必须同师德原理结合起来学习,使教师逐步养成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的方针。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为实现该时期的基本路线和基本任务,而对教育工作者所提出的总的指导方针。《教育法》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综合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在第五条完整表述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即“教育必 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表述,明确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是我国在新时期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也是我们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

第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奉公守法的模范。

遵纪守法是社会向人们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无论对于维护社会和集体应有的正常秩序,还是就个人在这个社会生活中应有的位置和作用来说,遵纪守法都是做人的起码准则。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严格遵循《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教师的执教提出了要求,促使教师必须依法执教。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骨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其中,《教育法》为我们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教育工作逐步走 上法制化、规范化。《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 定的法律,它的实施,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重大意义,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教。

三、模范执行国家政策法令

人民教师除了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之外,还要模范执行国 家的政策法令,这是由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的政策法令自身的要求。所谓政策和法令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完成一定任务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要求人们遵守执行的行动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策和法令是广大人民意志愿望的体现,是反映广大人民利益要求的,是维护国家的和平稳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工具。但国家的政策法令要为人们所遵守和执行,并进一步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准则,那就得让人们认识了解什么是政策法令,它有哪些基本内容,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只有先学法,才能知法懂法,知法懂法之后才能执法守法,也就是说,学法是前提和基础。那么,怎样才能学到政策法令的知识呢?答案只有一个:接受教育。这就要求广大人民教师要带头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具体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用国家的政策法令来约束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人民教 师的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要求人民教师必须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和政 策观念,明确哪些是国家的政策法令允许做的、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允许做的、不可以做的。在实际生活中,不说不利于国家的政策法令的话,不做违背国家的政策法令的事,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办事,做一个知法、守法、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的合格公民,为周围的人们和自己所教的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成为他们遵守法令、执行政策的榜样。为此,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积极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一个法制观念淡薄、政治意识缺乏、思想行为落后的人是不能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的。

第二,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对学生进行教育。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不仅要求每位教师自己要身体力行而且要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把他们培养成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的合格建设人才。一方面,是对学生进行政策法令的教育。国家的政策法令,只有通过教师有意识有计划地向学生宣传灌输,才能被他们所认识,并化为他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果教师不对学生进行政策法令的宣传教育,国家的政策法令就不会被人们所遵守和执行,学生的思想行为就会无所适从,整个社会就会乱套。比如,向广大学生进行《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大中小学生行为准则等政策法令的教育,不仅是贯彻国家的政策法令的有效形式, 而且也是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四有”新人的必要措施和重要内 容。另一方面,是依照政策法令对学生进行教育。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广大教师要献身教育、热爱 学生,把学生培养成党的事业的接班人。这就要求教师要严格按照 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教育学生。党和国家为了保护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有关政策法令,每位教师都要把它们作为自己工作的准绳。

法令、政策、纪律等本来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但在社会主义 条件下也具有突出的道德意义。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法令、政策和纪律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意志愿望的反映,是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的,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遵守纪律主要的不是依靠强制性,而是依靠广大群众的自觉性,把遵纪守法同思想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政策法令作为自己的职业义务,既是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基础,也是国家和社会对每个从业人员提出的道德要求。人民教师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自觉遵守社会主义纪律,具备良好的法纪风貌,是人民教师言传身教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和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