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发布人:刘淑惠发布时间:2014-10-11 10:29:35
一、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所谓教书育人,是指教师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生身心发展 的规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地把教学和教育结合起来,既传 授科学文化知识,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在历史上,许多教育家重视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正确对待教书 与育人的关系。战国时代的荀子就有“学为成人”之说,把教育当 做育人的运动。我们熟知的唐代韩愈提出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 也”,同样是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现代教育家徐特立则提出教师既 要做“经师”,又要做“人师”。他说:“经师是做学问的。”就是说, 除了教学问以外,学生的品质、学生的作风、学生的生活、学生的习惯,他是不管的。而做“人师”则对这些东西都要管。我们的教 师是人师和经师二者合一的,即既教书又育人。
教书育人,既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又是教师应当遵循的道德规 范。无论是什么类型学校的教师,不管你教什么学科,都是既要传 授知识技能,又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师要把教书育人的规范自觉地贯穿到教学和教育过程的各个方面,首先就必须学会掌握“育人”的本领。有的教师虽在“教书’’中想尽力“育人”,但是 不知道如何去“育人”。学会“育人”的本领,主要是遵循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教书育人是人类社会最复杂的活动之一,不 懂得它的规律、不遵循它的规律去做,自然是做不好的。因此,要当好教师,必须懂得教育规律,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育科学的理论。这些理论是长期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总 结,反映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许多固有的规律,如在教学中应循序 渐进、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提倡启发式教学等。只有学习和遵循这些规律,才能把教育教学工作搞好。否则,就会给教育教学带来 不良甚至严重的后果。
二、认识教育对象的特点
教育对象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品德发展有其不同特点。捷克教育 家夸美纽斯主张,教育者要像工匠研究其加工材料的特性那样去研 究学生。为此,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从教育对象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了解各个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征、思想状况、知 识水平和内在需求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还应充分认识各个年龄段周围环境对学生的潜在影响。在周围环境中,对学生影响最大的是家庭环境。因为 “人品学问,自幼奠基”,家庭的物质条件、感情因素、成员相互关系、 兴趣和活动、家庭气氛以及父母的暗示和指导,这些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独立与依附、友善与对抗、创新与守旧等人格的发展。
中小学生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年龄越小, 这一特点就越突出。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除了家庭中的父母对他们 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外,最直接值得仿效、崇拜的偶像就是传授知识的教师了。这就决定了教师的育人劳动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会 带来深层次的影响。有经验的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总是充分认识这个年龄段教育对象的复杂性、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教育形式的多样性,防止教育成人化和简单化的倾向。只有这样,才能学会 并掌握“育人”的真正本领,通过教书达到育人的目的。否则,教 书育人只能是句空话。所以,认识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是实现教书育人的基本前提。
三、发挥教育劳动的创造性
教师从事的教书育人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性劳动,而是复杂多 样的创造性劳动。教师劳动的对象、教育的条件等都处于不断变化 发展中,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与时俱进,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才能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为此需要:
第一,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教学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认真探讨教学规律,不断改 进教学方法、大力提高教学效果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的主 要表现。开展创造性的活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创新精神,二是要有创新能力。对多数教师来说,具有创造精神、开拓意 识是最关键的。因为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也就不会主动地去实践、 去探索。一堂好课需要教师有最佳的设计和最好的实施方案。这无疑是一种创造,而且是永恒的创造。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是教师创 新精神的重要体现。
第二,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思想教育有自身的规律、内容、途径和方法。搞好学生的思想 教育工作贵在创新。教师要在正确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采取一些 让学生感到新颖、有吸引力的教育方法。同时,结合时代的发展,调整和补充新的教育内容,以满足学生的成长、成人和成才的需要。 集体教育需要教师具有创造性,个体教育更是如此。它需要老师能 够很好地把握教育的时机,巧于设计,精心点拨,启迪心灵,使受教育者终生不忘。
四、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与学生关系中的道德要求很多,从其实质来说,就是要做 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是指教师用自己的言行作出榜样,成为学生学习和 效法的楷模和表率,即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品德高尚、知识丰富、才能卓越的教师,才能成为学生的榜样。
教师之所以要为人师表,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教师的 任务在于育人,不仅用自己的学识教人,而且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 教人;不仅通过语言去传授知识,而且是用自己的人格感化教育学生。为此,教师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言语习惯、 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以身立教”,成为学生的表率。
教育之所以需为人师表,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起的作用密切 相关。
在学校的全部教育活动中,教师始终处于指导者的地位。学生 在校学习,除了向书本学习之外,主要是向教师学习。在青少年学 生的心目中,教师是智慧的代表,高尚人格的化身,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青少年学生又具有“向师性”强、可塑性大的特点, 他们往往把教师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文化素养,乃至性格、情感、意志等作为自己学习的对象,仿效的榜样。
我国儿童教育家孙敬修曾用形象的语言说过:“老师的一言一行 对孩子都是很有影响的。孩子的眼睛是‘录像机’,耳朵是4录音 机’,脑子是‘电子计算机’,录下来的信号装在电子计算机里,储 存起来,然后指导他的行动。”教师的榜样、威信是教师内在的素质 表现的结果,它来源于教师的“言传身教”,“严于律己”。为此,教 师要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正视自己,剖析自己。凡是要求 学生不做的事,教师本身坚决不做,以免给学生留下坏的影响。教师要以自己的良好道德言行来教育和感化学生。
总之,教师要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必须在各方面作出表率,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这里着重提出以下几点:
第一,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教师是通过自己的人格去感化 学生的,因此教师必须具有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美好品德,才能 在学生身上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大量事实说明,教师要求学生做 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必须坚决不做。教师要以自己的良好品行去教育和感化学生。
第二,要以身作则,起榜样示范作用。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 是无穷的。教师榜样示范作用,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或者说是 培养学生成长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教师善于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好思想、好道德、好作风为学生树立学习的好榜样,能给学生以 巨大的启迪和激励,乃至使学生终生难忘。教师的榜样应该是具体 的、生动的、崇高的。在具体表现上,必须是符合时代精神,具有高素质的人才形象;必须是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 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典范。例如, 教师要教育学生勤奋刻苦、好学进取,首先必须自己勤奋好学,广学博览,精益求精。教师本身具有奋发的进取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 化素质,能激发学生对理想的追求,能给学生指明前进的方向,增 强学习的信心和力量。
第三,要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无声的身教胜于有声的言教, 这是教育实践得出的结论。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亲切地告诫 教师说:“身教最可贵,行知不可分。”学生从教师的行为举止中直 接获得实实在在的感受,获得“言教”的印证,这会使他们对教师 产生亲切感,从而增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利于促进学生正 确道德认识的形成,并推动这种认识向道德行为习惯转化。
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是为人师表的重要内容。教 师的神圣职责要求教师具有高尚的情操,以自己的心灵美和外表美 去熏陶学生,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