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仪表着装规范
发布人:何悦灿发布时间:2016-12-12 15:29:42
教职工仪表着装规范
一、总则
仪容高雅,端庄大方;言谈文明,品格高尚。
弘扬正气,不卑不亢;构建和谐,培育栋梁。
二、细则
(一)教师
1.男职工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蓄长胡须;女职工不做夸张的发型;男女职工均不染彩发。
2.女职工可以化淡妆,反对浓妆。
3.男女职工均不得佩戴夸张的项链、耳环、手链、手镯、戒指。
4.每周一升旗仪式或学校重大活动时,统一穿学校配发的正装(西服或衬衣)。周二至周四,统一着学校配发的休闲装。
5.周五可以自由着装,但要“忌露、忌透、忌短裤紧身裤、忌无袖低领”。如遇特殊情况,依据学校要求统一着装。
6.男、女职工不留长指甲,女职工不涂除本色外的其他颜色的指甲油。
7.体育教师上班时间(上课、训练时间)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穿皮鞋。
8.不讲脏话,不讲伤害学生及家长自尊心的话。
9.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好环境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食堂、安保工作人员
凡是食堂、安保工作人员,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安保可以不戴),并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和更换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