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实资料
发布人:张建辉发布时间:2017-11-17 09:12:15
材料一:“男子力耕不足饷粮,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秦朝的赋税,主要有田租、口赋、杂赋三种。这些赋税加在一起,要占到农民收获物的三分之二。
材料二:“丁男披甲,丁女传输”
秦朝法律规定,男子17岁就需要到官府登记户籍,从此开始服徭役,直到60岁才能免除。据估计,当时全国人口有2000万,秦始皇北筑长城征调三十万,南戍五岭又五十余万,修建阿房宫、骊山陵又七十余万,加上修驰道等其他徭役,每年征调服役的不下三百万人。(秦帝国的“四大工程:阿房宫、骊山陵、长城、秦直道。)
材料三:“赭衣塞路,囹圄成市”:
秦朝实行的法律非常严苛,刑法残酷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民众稍有不慎即触犯法律,而且是一人犯法,亲族和邻里都要受到牵连,当时的刑法极为残酷,有各种残害肢体的肉刑(如黥面---在脸上刺字,一种侮辱刑;劓---割鼻子;刖---砍掉左右脚)但是死刑就有车裂、腰斩、醢(音海,即剁成肉酱)、活埋等10多种,每年被处以各类刑罚的人多达100多万。全国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当时秦国市场上的奇怪现象:鞋子没人买,拐杖却是抢手货。




材料四:秦二世下令将秦始皇无子嫔妃全部陪葬;把修骊山陵墓的工匠全部活埋;诛杀兄弟,姊妹22人;杀蒙恬等大臣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