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把握
发布人:黄可心发布时间:2025-05-07 13:30:03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他当过纺织工人、教员、记者、经营过农场,办过私立学校,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的诗朴实无华,却又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诗集有《少年的意志》《波士顿以北》等。诗作名篇《白桦树》、《修墙》 。
本诗选自《中外哲理诗精选》(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顾子欣译,略有改动。1912年,弗罗斯特38岁,这一年他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创作,这首诗写的就是这一重要的人生选择。
说到路,人们自然容易想到人生之路。这首诗就是写人生之路的。
古今中外许多诗人作家,对“路”都有过精彩的描写。屈原有“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志向,晏殊有“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感叹,鲁迅也有“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名言。人们常常把人的一生比作走一条路,把人生的选择比作对路的选择。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这首《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的意蕴,它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诗分四节。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叉路口,久久踌躇。他对两条路都很向往,但不能同时都走,必须选择一条;而一旦选定了一条,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这是多么无奈又无助。这样的开头,自然使人联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头的,只是浪费时间,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无法收回,因为时光不会倒流。所以诗人望着那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这沉思的过程中,他心里也许已经作出了决定。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这条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为什么这样选择呢?诗人留下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让读者自己去解读。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诗人心中对于另一条路也是非常留恋的,他知道只能选择一条路,却舍不下另一条路,因为他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躇,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回返”了。这里诗人写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种心理。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片小树林里分出的两条路中,选择了一条,从此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路。这里,诗人并没有沿着第三节的诗意写下去,没有告诉读者他选择的那条路结果怎样,而是写未选择的路,留下想象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是的,人生的道路,结果谁料得到呢?诗中似乎有宿命的意味,又似乎带着一丝惆怅。但这样写似乎更接近生活本真状态,更能打动读者的心。
诗人虽然写了选择的路,但重点却放在“未选择的路”上。题目也表明了这一点。既然面临选择,为什么重点又要写“未选择的路”呢?其实未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未选择的怀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这样写来,给这首诗增加了忧郁的情绪。
诗人从日常生活中提炼诗情,写得朴实自然,不事雕琢,哲理丰富,读后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