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即日起至1月30日发布严重污染日预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预警应急措施。
一、强制性应对措施
(一)市建设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停止所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二)市城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
(三)市环保局督办,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市交管局负责,扩大无标车、黄标车禁行区域,二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增加公交车运行数量和频次。
(六)市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二、建议性应对措施
(一)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三)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四)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三、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